民营建企“走出去”,这5个问题要留意

来源:中国勘察设计杂志 时间:2016-11-30    [返回列表]

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是对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新举措,“一带一路”贯通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及欧洲和非洲部分区域,将优先带动大批铁路、公路、港口、能源等跨境项目的建设。“一带一路”战略不仅为在海外市场打拼几十年的央企带来了广阔市场,同时也为有实力的建筑民营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民营建企“走出去”的方式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不认真对待,势必有一些民营建企在“走出去”的道路上要栽跟头。笔者认为,民营建企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走出去”之前要对项目所在国的法律环境进行调查和研究。出国施工所有投资、建设、运营、纳税及退出机制都必须要遵守当地的法律,不能盲目行事。切忌把国内施工的一些潜规则想当然地在项目所在国运用。

 

 

在进行法律调查时应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1.属于东道国负面清单的产业不能投资;

2.注意投资壁垒的问题;

3.确认是否有专门对外来企业设置的不合理税收政策。“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多达60多个,且多数是经济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不排除个别国家政府“耍赖”或故意设置谈判陷阱,特别是面对项目所在国政府既是规则制定者又是合同参与者的情况时,国内建企一定要慎之又慎。

 

要对项目所在国的宗教文化以及政治环境有所了解。例如,苏州某企业在跟随央企“走出去”过程中与沙特王室的某位王子建立了良好关系,顺利在当地投资5000万美金注册本地企业。为了适应伊斯兰宗教文化,该企业在国内聘请宁夏“回民之乡”吴忠市的建筑业同行参与企业管理,聘用当地信伊斯兰教居民为劳务工人,并且进行岗前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尊重宗教风俗习惯,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目前企业运行良好。

 

要瞄准基础设施的任务特点,做好专业设施资质的准备。例如,江苏某建设集团在承担我国在太平洋岛国的一些体育场馆类经援项目的基础上,为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全资收购了南京一家一级市政资质企业,为下一步参加国际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了资质和技术人才的准备。

 

初次涉足海外建筑市场的民企,最好不要勉强单独总包项目,可与央企合作从劳务或分包起步。实践证明,大多数有条件的民营建筑企业要想走出国门,还是要与央企合作,避免到国际市场盲目乱闯交昂贵的“学费”。

 

“走出去”要有长远规划。“走出去”战略对于民营建企来说是个重大的转折,不能抱“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投机观点,要制定长远规划。

 

 

规划中要考虑的问题包括:

一是要对涉外的法律人才、翻译人才进行有计划的引进和培养;

二是有对外签约权的企业要多走动、多交流,对外形成抱团经营,在这一点上,行业协会应转变观念,主动牵线搭桥;

三是主动拜访央企、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争取同舟共济;

四是循序渐进,先易后难,有条件的应该考虑在项目所在国成立本土企业。

 

总之,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民营建筑企业提供了良好机遇,通过政府的支持引导和企业自身的努力,民营建筑企业一定可以在国际建筑市场大展身手,获得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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