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扬春同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16-12-30 [返回列表]
关于何扬春同志职称评定的公示
各部门、各子公司:
经广东省交通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公司何扬春同志通过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对通过评审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或省纪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电话:020-83730806
省纪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电话:020-8380410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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